收录不等于认证
企业目录、产品介绍或外部链接的收录不等于认证,也不代表每家企业都已完成现场审核、资质鉴定或交易履约核验。未经实际核对,不应使用已认证供应商等标识;任何核对结果都应说明范围、依据和时间。
主体与联系资料
整理企业资料时,应优先使用企业官网、官方公告、登记信息或企业提供的可核对材料。名称、所在地、网站和联系方式应与主体资料对应;来源冲突或无法确认时,不应写成已确认事实。
产品与资质资料
产品参数、认证、专利和案例应尽可能附上原始来源,明确产品型号、适用范围和资料日期。企业提交的宣传材料与独立核对结果应区别表达,不把自述直接当作认证结论。
采购前进一步核验
采购方仍需自行核对合同主体、收款账户、资质有效性、样机或验收条件、供货能力及售后安排。需要时可安排现场考察或委托专业机构;门户信息不能替代这些程序。
资料更正与异议
企业可通过公开邮箱提交页面链接、拟修改内容、证明材料和联系人。涉及身份、资质或重大投诉且依据不足时,应先保留疑点并核查,不把未经证实的宣传或指控作为事实发布。
